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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餐饮店被张帖被收费

时间:2017-12-14 13:07:07

横县餐饮店被张帖被收费

(记者 邓莎)近日,一位网友给横县县委书记林山青留言,反映横县大部分餐饮店被强制张贴餐饮制度并强行收费,而且不出示正式发票,该举引起餐饮业主不满。林山青书记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网友所反映的强制行为系制作制度牌匾的广告公司,利用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餐饮服务企业执法检查之机前往承揽业务,从而导致餐饮业主的误解。此外,本网对近期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给林山青书记的回复留言作出了集纳,敬请网友关注。

1、【留言主题】反映横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乱收费问题

【留言内容】2011-7-26

2011年8月初以来,横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在没有正式文件和告知业主的情况下,以强迫形式自行给大部分餐饮店张贴由周口市福龙工艺厂制作的《餐饮上墙制度》六张,并强迫收费120元,仅有以盖有周口市福龙工艺厂财务专用章的收据给业主,没有正式发票,该六张简单的《餐饮上墙制度》真的值120元人民币吗???引起很多餐饮业主的反感,敬请领导调查并制止横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这种乱收费现象!还餐饮业一个公平!!!

【回复意见】2011-8-23

回复单位:横县回复人民网网友留言督导小组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餐饮企业要按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公开、公示,自觉执行和接受监督。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0年5月1日及很近的一会一节前的监督检查中,以致全县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一封信的形式明确告知县内各餐饮企业要按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但在制度的公开、公示过程中,部分餐饮企业嫌制作制度牌(匾)麻烦或不懂如何制作或嫌单个制作成本较高等,提议很好能统一制作、送货上门并安装上墙。因此,应部分餐饮企业的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统一式样发到了三家广告公司(即:横县正力广告公司、周口市富龙礼品工艺厂、横县柳艺印制中心),供广告公司为我县餐饮企业制作制度上墙式样作参考,并明确:制作安装业务由广告公司自行承揽,制作安装费用由广告公司与餐饮企业协商收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参与其中。截止2011年8月17日,全县1189家餐饮企业中有98家制作了上墙制度牌(匾)(正力广告公司承揽到制作业务12家,周口市富龙礼品工艺厂承揽到制作业务86家,横县柳艺印制中心未承揽到制作业务)。其中,横县正力广告公司制作的上墙制度牌(匾)为每套6张,材质为有机玻璃,服务内容包括:制作制度、送货上门、帮企业固定上墙,向企业直接收取费用230元。周口市富龙礼品工艺厂制作上墙的制度牌(匾)为每套6张,材质为高级自粘塑胶,服务内容包括:制作制度、送货上门、帮张贴上墙,向企业收取费用120元,开具企业临时收款收据。对于广告公司收费不开正式发票的行为,餐饮企业可以要求其提供正式发票,如不提供,可向税务部门举报。

另经查明,确实存在广告公司业务员为了拓展业务,有时利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餐饮服务企业执法检查之机,前往承揽业务这种情况,从而导致部分餐饮企业误认为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迫给餐饮企业制作制度牌匾并强行收费。

目前,县里已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明确告知各餐饮企业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餐饮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同时,坚决杜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餐饮服务企业执法检查时,广告公司一同前往承揽业务的现象。

感谢您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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